法律姬 ‧ 巴毛律師
by 法律姬 ‧ 巴毛律師

「法律不受當日風向影響,但將受到時代風氣影響」  
(We must not be guided by the weather of the day, but by the climate of the era.)

趁假日一口氣把真人紀錄片《RBG:不恐龍大法官》與改編電影《法律女王》看完,四小時的電影馬拉松,真的是讓身為女性律師的我熱血澎湃!

(一般來說我很討厭「女律師」這個詞,男律師是律師,但女律師女法官女檢察官女醫生,前面到底為什麼都會被加上一個「女」字呢,好像女律師跟律師是不一樣的生物一樣。)

由卡特總統任命的九位大法官,露絲拜德金斯伯格( RBG,後排右二)是萬綠叢中一點紅
 

通常來說,紀錄片都會比較平鋪直述,而改編的電影會比較偏重劇情,所以我看紀錄片之前,已經慎重做好了看到睡著的準備(拉上小被被)。沒想到兩部片相較之下,《RBG:不恐龍大法官》雖為紀錄片,但RBG一生峰迴路轉的精彩程度,完全不下改編的電影《法律女王》!

露絲拜德金斯伯格(右)與丈夫馬丁相守半世紀,夫妻情深讓人感動
 

紀錄片中不只紀錄露絲拜德金斯伯格(Ruth Bader Ginsburg,簡稱RBG)為兩性平權的奉獻,也紀錄了她的家庭生活,與丈夫馬丁相知相惜50年,期間歷經一雙兒女的成長、丈夫罹癌等等困苦情境,甚至在老年時自己身患多種癌症,依然在化療後找了健身教練(看紀錄片真嚇死我了,85歲的老太太可以做20個標準伏地挺身還有TRX,我一個都做不起來…),在在顯示RBG驚人的毅力與韌性。

相較紀錄片來說,改編電影《法律女王》較著重RBG的家庭生活,雖然當時社會重男輕女風氣仍盛,包括RBG在哈佛大學入學餐會裡面,遭教授以輕蔑的口氣詢問「說說妳們為什麼想進法學院,擠掉這些本該是男人的位置?」;或是即使已經是能獨當一面的教授,丈夫友人對她的稱讚仍只是「妳好幸運,嫁了個明日之星。」

在《法律女王》中,由費莉絲蒂瓊斯(右)與艾米漢默詮釋傳奇大法官 RBG與丈夫馬丁

 

「我從沒要求過特別禮遇,我只求我們的男性弟兄們,別再把腳,踩在每一位女性脖頸上。」

這是《RBG:不恐龍大法官》片頭放的一句話,片尾又重播了一次。這句貫徹紀錄片頭尾的話,也正是露絲拜德金斯伯格,這位美國最高法院最年長、也最為人所知的大法官,一生貫徹的理念。

我個人也對這句話相當欣賞,很多人以「女權鬥士」、「女權女超人」來稱呼RBG;但在紀錄片及電影裡,不只能看到她爭取到了女性入軍校的權利,男女同工不同酬、男性無法申請看護社會補助等等,她也都義無反顧地仗義執言。與其稱說爭取女權,不如說她在為兩性之間的平等努力。所謂的平權,不能只是給予特定的性別優惠待遇(女權自助餐吃起來!)而是要讓不同性別的人,享有同樣待遇、付出同樣義務,而不應受到「性別」這個特徵的限制。

「法律不受當日風向影響,但將受到時代風氣影響」

這是電影及紀錄片裡面都有出現,也是我最喜歡的一句話(喜歡到把它貼在電腦螢幕上方,每天看!)

法律女王》有一幕,RBG的對造律師,對於RBG想要爭取單身男性的親屬照護補助相當不以為然,認為男主外女主內本來就是大自然的定律,甚至直言RBG的主張是「激進的社會變化」,認為將破壞家庭的價值跟自然定律。

有沒有覺得這些話聽起來很熟悉!!!好像在哪裡聽過?

「一男一女的婚姻,才能維繫家庭價值」
「台灣不應成為華人地區第一隻白老鼠,一定要衝這麼快嗎?」
「同性婚姻是違反自然的!」

女性不能當律師、女性不能念軍校、女性就應該在家裡帶小孩這是習俗、男女同工不同酬種種,這些在我們現在看來根本非常荒謬、以及充滿歧視的制度,在當時可是稀鬆平常,甚至沒人認為有哪裡不對。當RBG第一個跳出來主張兩性平權,反而在法庭上遭受不少嘲笑與奚落;現在回頭看起來,不禁會覺得當年那些限制不合理到荒謬。近來的婚姻平權風潮,也正遭受跟當年兩性平權一樣的質疑,是否這些現下被部份人認為「傷風敗俗」、「道德淪喪」的同性婚姻,多年後看起來,依然會為當年的反智感到不可思議呢?

費莉絲蒂瓊斯 (右 )與 RBG本尊相見歡
 

RBG:不恐龍大法官》與《法律女王》,以輕鬆樸實的角度,帶我們去思考,你習以為常的一切,真的是這麼理所當然嗎?

RBG:不恐龍大法官

法律女王